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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扶养义务有没有强制性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5:03:36
离婚扶养义务有没有强制性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问题发生纠纷,可以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亲属间的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义务。依据亲属的辈分不同,将扶养分为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配偶之间和兄弟姐妹之间狭义的扶养三种。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婚姻法对扶养采狭义解释,而我国刑法中的扶养采广义解释,第261条中的“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泛指夫妻、父母子女、祖孙、兄弟姐妹间的扶养、抚养和。
离婚扶养义务是没有强制性,但要是对方的能力比较差,身体又不太好的时候,需要有人扶养离婚之后也可以帮一下忙,毕竟曾经是夫妻。对于离婚扶养义务履行的法律规定或是离婚扶养义务都有哪些内容等,可以来知律律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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