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支票保证与支票付款保证的相同之处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4:59:22
(1)支票保证和支票付款保证均是支票的一种担保制度,与支票的保付制度均不相同。
(2)两者的保证人均只对遵期提示付款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3)两者的支票持有人均应在付款提示期限内提示请求付款,在不获付款时,持票人都应作成拒绝证书才能向发票人、背书人或其他票据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4)支票的发票人或者背书人或其他票据债务人,均不因保证或付款保证而免除其票据义务。
(5)两种保证支票如未获取付款时,其追索金额和再追索的金额完全相同。
(6)两者在因不可抗力的障碍致使持票人不能在法定期间内提示支票、作成拒绝证书或与之有同一效力的声明时,均可延长其提示期间,并且自持票人对其背书人发出不可抗力通知之日起15日后,不可抗力的事变如果仍然继续时,虽然在提示期间经过前发出通知,也无须提示、无须作成拒绝证书或与之有同一效力的声明,而可以直接行使其追索权;等等。(以上见《日本票据法》第53~58条的规定。)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