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房产过户可否按继承办理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4:52:24
有位网友向小编留言提问,说自己的舅舅去世了,舅舅有一套房子,现在家里想把这套房子过户给舅妈,想了解一下能不能以继承的方式把舅舅名下的房子过户给舅妈。知律律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条文,请有需要的网友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间房产过户可否按继承办理
可以的。如果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有权继承去世者的房产。如果去世者留有遗嘱将房产全部留给配偶,则配偶可以继承去世者的全部房产。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还会有子女、父母等继承人也拥有一部分继承权,配偶无法继承全部房产。
二、关于夫妻间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四条继承遗产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也就是说丈夫去世后,名下的房子能否以继承的方式过户到妻子名下,一是看遗嘱的安排,二是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看其他法定继承人是否愿意放弃继承或者将自己的继承份额赠与给妻子。如果您还需要更多的帮助,请到知律律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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