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房产权遗嘱的书写是否要公正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6 09:59:19

一、房产权遗嘱的书写是否要公证《继承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遗嘱继承房屋必须公证的规定,所以遗嘱只要生效的,继承房屋不需要公证。

《继承法》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原房屋权属人如有遗嘱,应当提供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通过小编的分析可以知道,遗嘱继承房屋可以办理公证,也可以为办理公证,法律是没有强制性规定的。但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可以有效减少继承遗嘱时产生的纠纷,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律律进行咨询。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