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环境的因素有哪些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4:17:53
人口过度增长,地球各种自然资源不能满足人口增长的需要,只能以牺牲自然资源为代价,排放污染的空气、排放污染的不经过处理的水、将大量重金属和各种化学污染物排放到土壤。
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主要指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海洋污染等,生态破坏主要指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土壤盐碱化、森林减少、水源枯竭、物种的减少等。
从地区看,城市地区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环境污染,广大的乡村地区主要表现为生态破坏。从全球看,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比发达国家严重,其一,发展中国家一般都处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而人口增长却很快,环境承受着发展和人口的双重压力;其二,限于经济、技术水平,发展中国家没有足够的能力进行环境保护,而且在环境问题发生后,不能及时、充分解决;其三,发达国家利用一些发展中国家对经济发展的需要,将污染严重的工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并且有些环境问题具有全球性。环境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人口的压力、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片面追求经济的增长。
保护措施
一、全面禁用氟氯碳化物
二、保护森林
三、汽车使用燃料状况改善
四、改善其他各种场合的能源使用效率
五、对化石燃料的生产与消费,依比例课税
六、鼓励使用天然瓦斯作为当前的主要能源
七、汽机车的排气限制
八、鼓励使用太阳能
九、开发替代能源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根据刑法修正案(四)修改}
{原条文: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清楚的知道了环境污染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垃圾或者是有毒气体,又比如是人们多绿化的任意毁坏等,我们应该收敛自己的行为,好好爱护环境。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知律律进行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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