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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关于刑事赔偿程序规定不足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4:16:05
国家赔偿法第三章第三节用五个条文规定了刑事赔偿程序。规定的刑事赔偿程序是:
第一,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第二,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的程序;
第三,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诉作出赔偿决定的程序;
第四,追偿程序
但这些程序规定的过于原则,存在缺陷。特别是第二十三条,它只规定了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组成,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的原则和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的法律效力。而没有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的程序。目前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在审理赔偿案件时,是按法发(1996)14号《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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