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反悔如何办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4:12:42
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但是只有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在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起诉的权力只能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2年内行使。
法律咨询:2013年10月,宋*土咨询,2013年5月,她与老公协商好,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均同意离婚。位于金牛区交大路130平方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房屋归宋女士所有,宋女士需补偿男方40万元的房屋折价款,协议在签订时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天,宋女士要求与老公离婚时,老公反悔,觉得女方补偿的价款太少,拒绝与女方办理离婚登记。为此,宋女士很苦恼,不知道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规定,公民离婚有诉讼离婚和登记离婚两种途径,如果是夫妻双方自愿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的,双方必须事先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规定,这种协议是以离婚完成为条件的,如果签订后又未办成离婚,一方对协议约定反悔的,视为未生效。宋女士没有办理离婚,协议不生效。
夫妻之间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约定财产分割,最好不要以离婚为条件。而在协议离婚时,要对各项财产都作出详细的约定,不能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存在。如果离婚后发现有这样的情况或者对方有隐瞒财产的情况,都可以在一年内起诉到法院请求重新分割。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同样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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