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脱轨压毁房屋,列车长承担责任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3:56:57
火车脱轨压毁房屋,列车长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1、火车脱轨压毁房屋,列车长不承担责任。
2、列车长是旅客列车乘务组的负责人。负责在列车上会同机车、车辆和公安乘务人员一起,保证旅客和行李的安全,保持列车清洁卫生和车内设备完整良好,维持旅客乘降秩序,做好旅客服务工作,组织列车饮食供应,正确填写乘务日志和速报表等工作,质量良好地完成旅客输送任务。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铁路运输中发生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举证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造成的;
(二)受害人故意以卧轨、碰撞等方式造成的。
第六条
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穿越铁路线路,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在未设置人行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内通行,攀爬高架铁路线路,以及其他未经许可进入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等铁路作业区域的过错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并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有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
(二)铁路运输企业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仍施以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受害人横向穿越未封闭的铁路线路时存在过错,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前条规定处理。受害人不听从值守人员劝阻或者无视禁行警示信号、标志硬行通过铁路平交道口、人行过道,或者沿铁路线路纵向行走,或者在铁路线路上坐卧,造成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举证证明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实际上列车脱轨压毁房屋本身与列车长的职责并没有联系除非有证据证明火车脱轨与列车长有着直接的联系不然一般情况下列车长都不用承担责任。但是不管什么样的情况,火车脱轨建议请及时联系律师,知律律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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