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要求开具赡养证明,应该去哪个部门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3:45:29
一、被要求开具赡养证明,应该去哪个部门
一般情况下可以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街道办或者民政部门开具赡养证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去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强化其证明力。
需要手续有户口本——证明家庭关系;亲缘关系证明,户籍地公安机关、居民委、民政都可以证明。
二、赡养证明具体的写法
赡养证明
兹证明被赡养人倪xx男,身份证号:460006xxxxxxxx1474,户口所在地:海南省万宁市xx村);被赡养人黄xx(女,4600061xxxxxxxx1487,户口所在地:海南省万宁市山xx村)与赡养人倪某(女,身份证号:460006xxxxxxxx148x,户口所在地:海南省万宁市xx村)分别是父女及母女关系,属法定赡养关系。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三、哪些人存在赡养关系
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此,当子女有条件赡养老人而不履行义务时,父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法院根据父母的诉讼请求,查明情况后,可判决令子女给付。如子女坚持不给,法院还可强制执行子女的财产。
2、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
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婚姻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3、晚辈对长辈的赡养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对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在法定条件下,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权要求给予经济帮助和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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