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3:41:54
(一)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从事贷款业务的专门机构应提供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部门核准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合伙组织的,应提交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合伙人共同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债权文书有担保的还应提交:
1、担保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担保资格证明及担保能力证明;
2、债权文书所附的担保文书文本;
(三)债权文书正在履行中的还应提交:
1、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同意对该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赋予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证明;
2、债务人、担保人同意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证明;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债权文书文本:
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五)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是:
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3、各种借据、欠单;
4、还款(物)协议;
5、以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6、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知律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的相关资料。对于公证债权文书必须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才可以作为。并且要想有公证的效力,必须经过相关机构公证。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