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也属于工伤赔偿主体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6 10:00:27
“上班的时候,因为工作意外受了伤,这算是。”这样的说法,是不少人理所当然的想法。可是如果受伤的人是名实习生,并不是正式员工的话,那这伤还能不能算是工伤呢?对此不少单位和个人都不是非常确定。昨天,身为实习生的吴江女孩小敏,就因为自己工作时受伤的事情,向本报求助。
“请问,我是名实习生,在厂里工作的时候受伤了,这算不算工伤啊?”昨天早晨8点左右,本报的帮办热线响起,记者接通电话后,里面传出来一个女孩怯生生的声音。经过交谈,女孩小敏告诉记者,她是名职大学生,今年7月份才毕业。去年10月份左右,是学校安排学生社会实践的时间,小敏经人介绍,进了吴中区一家皮鞋厂,在产品检验线上实习。哪想到就在去年12月初,小敏上班的时候,一次意外,手指被夹进了机器,造成了手指严重受损。当时厂里赶紧把她送去了瑞兴医院治疗,还通知了小敏的父母。在医院治疗期间,厂里除了当初小敏进医院时付的800元押金外,就没有支付任何费用了。经过治疗,小敏的伤势渐渐痊愈,可是治疗费用共用去了3000多元,都是小敏父母支付的。事后小敏家找到厂家,要求报销医疗费,并对小敏的受伤做出赔偿。可是厂家一口回绝了小敏家的要求。他们说,小敏是实习生,不属工伤赔付对象,想要赔偿的话,也应该找学校去要,与他们厂家没任何关系。“是不是因为我是实习生,就得不到合理的赔偿呢?”小敏向本报帮办求助,想知道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就小敏的事情,记者与劳动部门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条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实习生为“主体”,但该条例中有关解释性条款已将这种主体包括了进去。而且全国来说,像这类实习生受伤的案例,大都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解释性条款,实习生是属于“工伤赔偿主体”来处理的。因此,小敏是有权主张自己的权利的。随后,记者就劳动部门的解释,与小敏的工厂取得了联系。对方一位金副厂长解释说,他们之前也不是太清楚实习生该不该享受。现在事情弄清楚了,他们可以对小敏进行适当补偿。最后经过协商,由厂方付给小敏一次性伤残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各种费用6000元,小敏家对此结果表示接受。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