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精神损害赔偿-国家赔偿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3:27:10
国家赔偿制度,在这个方面却止步不前,进展缓慢,通过2001年发生的“处女‘嫖娼’案”的审判结果尤可窥其一斑。在此案中,少女麻旦旦被非法拘禁两天,受到威胁、恫吓、猥亵、殴打,做过两次处女检查,还被要求承认有卖淫行为,麻所受最大的损害是精神方面的,但法院判决有关公安机关除赔偿医疗费外,仅赔偿麻因被限制两天人身自由的损失74.66元,而对其精神赔偿的主张不予支持。这样的判决结果显然不符合现代法治社会所要求的公平公正原则。
国家赔偿是因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行使职权时,因违法造成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损害时,由国家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是衡量一国民主与法制健全与否的标志。
在我国,随着《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国家赔偿制度的正式确立。但我国国家赔偿范围未规定因侵权至精神损害可以给予金钱赔偿。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