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问题的调查分析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3:21:48
基本问题
2003年,该院共审结涉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案件16件,其中:判决11件,调解4件,撤诉1件。判决的11件案件中,有4件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7件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上述案件共涉及三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一是无权处分房屋的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二是房屋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三是农村房屋出卖给市民的房屋买卖合同。针对以上问题,不同的法官就同一事实做出的判决却迥然不同:
1、无权处分房屋的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一年内,该院共审结涉及无权处分房屋的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案件2件,其中判决1件,调解1件。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基本不存在差异。两案均认为无权处分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人不予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双方当事人返还房屋和价款。
2、房屋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是否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对于这一问题,判决中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房屋买卖应以变更登记过户为生效要件,房屋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其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12条的规定:“……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等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的规定:“……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等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另一种观点认为,房屋是否过户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理由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自愿订立买卖房屋协议,协议的有关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合同有效。手续的办理与否不影响买卖房屋协议的效力。
以上就是知律律小编为你们带来的相关的信息,是否消除了你对该问题的疑惑。如果你还有具体的问题,可以在县咨询知律律,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在线为你答疑。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