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侵权不成立 邻铺告上法庭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22:10:15
两家相邻商铺交恶,一家则以另一家店招越界设置为由,将邻铺告上法庭。原告诉称,被告自2005年承租其邻铺经营以来,擅自越过两家中心分界线设置店招,占用面积达0.825平方米,而且多次交涉未果,故涉诉。
作为被告代理律师,经实地查看,及相关调查后发现,原告所称经过并不属实,被告的房东证实,原告从未找到他要求退让店招位置,最近一次联系,是在起诉前3个月左右。被告在承租之前,店招的位置已既成事实。不存在被告擅自越界设置店招一说。而原告主张的墙体广告损失,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经过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法官现场实地勘验,认为被告并未构成侵权,同意被告自行拆除越界设置的部份店招,对原告的其他诉请全部予以驳回。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