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作业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21:55:16
一、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认定要件:
1、是否有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
高度危险作业作为一种行为,其行为的发生是该侵权责任认定的前提,只有作业人实施了高度危险作业行为,才有可能造成对他人的侵权行为。
2、是否产生了损害结果
高度危险作业的损害结果认定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结果和财产方面的损害结果。只要高度危险作业行为对被侵权人造成损害就符合损害结果的这一要件,其赔偿的计算方式和其他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结果的计算方式大致相同。
3、行为与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高度危险作业行为必须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侵权的举证原则,这种因果关系应由被侵权人负举证责任。如果无法证明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则推定为存在因果关系并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不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的情形
1、被侵权人主动、故意
如果被侵权人带有主动、故意的意图,利用高度危险作业中的物品、行为或设施等造成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表象,其实本质并不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侵权。
2、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具有具有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和不可克服性等特质,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高度危险作业表象,其本质上并非责任方的过错,所以并不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侵权。
3、自甘风险
自甘风险是指受害人原可预见损害的发生又自愿甘冒损害发生的危险,结果损害却真的不幸发生了。自甘风险行为带有已知、主动冒险的性质,责任由被害人自身承担。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有些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既含有故意有含有过失的成分,对于这种情况,不便于以过失还是故意来进行表述,因此应认定为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认定,涉及到责任承担和赔偿的不同,我国的法律有相关的规范,大家一定要加以分析。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到知律律进行咨询。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