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21:37:06
为合同特殊形式的电子合同的生效需具备以下几个法定条件:
1、订约主体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亦可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对于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效力,有人从保护无过错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认为应将使用电信的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视为有行为能力人。但是,这样无疑会鼓励网络上不负责任行为的产生及泛滥,非但保护无过错方当事人的初衷不会实现,反而会损害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且这样也与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主旨不符。因此,一方当事人缺乏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电子合同也应当确定为无效或效力待定的合同。
2、电子意-思表示真实。
即利用资讯处理系统或者电脑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意-思表示由两个因素构成:一是内心意-思之主观要件,二是此意识外部表示之客观要件。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当事人可能运用机械的或自动化的方式来为要约或承诺作出意-思表示。在网络发达的今日,计算机程序或主机在其程序设计的范围内自行“意-思表示”,而当事人则完全不介入意-思表示的过程,此为“电子代理人”,电子代理人应独立代表个人的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其所代表的个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我国合同的缔结方式必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并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电子合同的要约是指表意人通过网络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通过网络作出承诺,一般都是针对网络上发出的要约而作出的。承诺人既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也可以点击的方式作出承诺。如果仅仅只是在网上进行谈判,而在网下通过面对面的签约或以电话电报等方式作出承诺,则仍然属于一般合同订立中的承诺,而不是在订立电子合同中所作出的承诺。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电子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想要生效的话,是需要合同一般的生效要件的,需要当事人主体适格,并且出自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知律律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