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遗嘱的种类和内容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21:34:21
遗嘱可以分为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般情况下,遗嘱内容包括:①遗产的名称和数量;②指定的遗嘱继承人;③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遗嘱继承人接受遗产的项目及份额;④某项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⑤指定遗嘱执行人。
特别提示如下:(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2)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3)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4)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5)遗嘱附有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