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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21:10:39
从其定义可以看出,悬赏广告具有以下要件:
1、须有广告人。广告人是做出悬赏广告意思表示的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还可以是其他民事主体。当然,他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以广告的方式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广告的方法就多种多样了。如:报纸刊登,广告栏张贴,街头叫喊,或广播电视等。发展到今天又有上网发布等等。只要使不特定人知晓的一切方式均可。不特定的人,并不要求一般公众,只要是不特定多数即可。
3、须完成一定行为。一定行为的完成,是广告人负有债务,行为人行使报酬请求权的条件。换言之,一定行为的完成即为承诺。②如在遗失物的悬赏广告中,这个“一定行为”即是拾得遗失物。
4、须广告人表示要对完成一定行为之人给付报酬。悬赏广告,必以“赏”为要件。广告人因广告行为而使自己受债务拘束。当行为人完成一定行为时,债务发生效力,广告人向行为人给与报酬。至于报酬的种类、数额,是有广告人自己决定的。王*鉴先生指出:“报酬不限于金钱,凡能为法律行为承认的任何利益均可。”③因此可以是称号、奖章、匾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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