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因杀害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认定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21:07:29
答:在实践中要防止将“伤害致死”错认为“故意杀人”。
如果继承人“只有伤害的故意”,造成被继承人死亡完全是意料之外,则不属于“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法定事由,不因此而丧失继承权。还要注意的是,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只是对被其杀害的被继承人而言,对不是其杀害对象的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丧失。
例如,继承人只实施了杀害养母的行为,并未实施杀害养父的行为,因此其对养父的继承权并不因为杀害养母的行为而丧失。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