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福建省2007/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20:48:58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2006年统计数据,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费用标准通知如下:
一、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死亡、残疾赔偿金)为13753元/年;
二、我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被抚养人生活费)为9807元/年;
三、农民人均可纯收入(死亡、残疾赔偿金)为4833.35元/年;
四、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被抚养人生活费)为3598.39元/年;
五、丧葬费9659元/年。
附: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10872元/年
采矿业18087元/年
制造业15936元/年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9909元/年
建筑业18976元/年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25987元/年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0817元/年
批发和零售业18694元/年
住宿和餐饮业14255元/年
金融业42359元/年
房地产业21588元/年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205元/年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7701元/年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8355元/年
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17572元/年
教育21933元/年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24076元/年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4523元/年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4645元/年
福建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死亡、残疾赔偿金)为15505.42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被抚养人生活费)为11055.13元/年;
三、农民人均可纯收入(死亡、残疾赔偿金)为5467.08元/年;
四、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被抚养人生活费)为4053.47元/年;
五、丧葬费9659元
(声明:信息仅供参考,引用时请以原版为准)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