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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各地出台了企业推迟复工的文件,劳动者在迟延复工期间是否有权要求企业支付劳动报酬?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20:48:09
根据文件要求,不得复工的企业擅自复工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但符合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复工的除外。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企业因疫情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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