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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优惠政策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20:35:27
自2020年1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由按月调整为在9月征期按年一次性缴纳,缴费人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向当地残联申报减免或者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同时,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我们采取“双优先”政策,即优先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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