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律师为企业上市的工作范围是怎样的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20:00:33
2,为已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配股、增发)进行法律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3,为上市公司之间、上市公司与非上市企业之间的股权收购、资产置换进行法律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4,为已被暂停上市的公司、被摘牌公司(终止上市)重新恢复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
5,为已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以及其他大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提供法律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6,为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含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以及养老基金的规范、改造、扩募和续期出具法律意见书;
7,为境内企业海外上市(即在境内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到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如发行H股、N股、s股或者发行外国存托凭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8,为境内企业或自然人,以境内资产或权益到境外设立公司并在境外发行上市(即所谓的红筹股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
9,代理证券民事赔偿纠纷的诉讼,以及国债回购、证券交易等与证券有关的诉讼类律师业务;
10,担任证券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对承销商推荐发行公司并承销证券进行法律审查;
11,证券公司的设立及其增资扩股,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及其重大变更事项,需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2,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服务。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