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灭失如何处理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19:57:51
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灭失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物因不可抗力原因灭失的,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十八条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第六十九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第七十三条 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
实际中,能够拿去抵押的房屋要求不是很多,最必要的是你就是该房子的主人,房产证上写的就是你的名字,如果不止你一个人的话,那在办理抵押的时候就需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就可以成功抵押了。
所以,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因为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房屋所有者,就是真正的房主,那么你就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置自己的房屋。这里面一点都不管租客的事的,租客只是房子里的使用人,而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所以这个状况点都不会妨碍房屋抵押。
已经出租了的房子可以正常办理抵押,但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具体有如下:
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
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集体土地使用权。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物因不可抗力原因灭失的,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知律律进行法律咨询。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