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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产品质量标准的分类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19:50:57
当企业明示采用的企业标准或者质量承诺中的安全、卫生等指标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时,以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质量标准依据。除强制性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之外的指标,可以将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或者质量标准承诺依据。
没有相应强制性标准、企业明示的企业标准和质量承诺的,以相应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质量标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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