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关于建立质量可疑产品免费检验制度的建议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19:42:05
假如问题奶粉当时能够被法定检验部门抽检,全国将会减少多少个结石宝宝?三鹿股份有限公司也不至于遭受产品质量问题大爆发后的灭顶之灾。毋庸置疑,是不合理的产品检验费收费制度对问题产品起到了保护作用,客观上纵容了“肾结石奶粉”继续损害大量婴幼儿的健康。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国家应建立对有确凿证据的质量可疑产品免费检验制度。确凿证据是指有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人证、物证;有购买产品的正规发票;根据发票,能够确认并找到产品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
2、应鼓励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消费者举报、送检质量可疑产品。检验结果证实产品确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对举报、送检的消费者给予适度奖励。
3、为避免消费者由于专业知识局限或者过分偏执,对主观感觉有问题或者只有一般质量瑕疵的产品也要送检,各地应设立相应的专家组,对消费者提出送检要求的产品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属于享受免费检验的范围。
4、检验不应仅仅依据产品质量标准进行,而应根据消费者反映的实际情况,进行可疑物质的追踪检验。如“肾结石奶粉”如果仅仅按当时执行产品标准检验就无法发现含有三聚氰胺。
5、免费检验是针对提出送检要求的消费者而言的。当检验结果证实产品确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由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全部检验费用,并依法进行处理。当检验结果未证实产品有质量问题时,原则上由公共财政承担相应的检验费用。
6、请国家尽快订立专门的法规或者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使我国的质量可疑产品免费检验制度尽早建立并付诸实施。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