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催款行为还是达成新的协议的行为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19:38:45
是催款行为还是达成新的协议的行为?
——一起据理抗辩为担保人免责成功的诉讼代理案
基本案情:1999年9月22日,安徽省**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借款人,安徽省**联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化肥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建-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行营业部)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公司向建-行营业部借款30万元,期限自1999年9月22日至2000年6月30日。化肥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终止之日。合同生效后建-行营业部履行了合同义务,**公司则未能在借款到期后还款。2000年11月28日建-行营业部分别向**公司、化肥公司发出书面的《到期(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该一页纸的通知书上前部为填有催促**公司还款,化肥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通知内容,而其后部为以制式空白表格形式,供借款人和担保人在表格注明的年、季度栏下填写具体还款数额的《归还到(逾)期贷款计划书》。**公司收到后,在还款计划表的相应的还款栏目内分别填写2000年第四季度5万,2001年第一季度5万、第二季度10万、第三季度10万,合计30万。**公司以借款人的名义,化肥公司以担保人的名义分别在该填写了还款期、还款额的《归还到(逾)期贷款计划书》上签字盖章,并由**公司将原件交至建-行营业部,建-行未反馈意见。此后**公司仍未按承诺还款。据此,建-行营业部于2002年11月22日以**公司和化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归还逾期借款本息31万;化肥公司对此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公司已停止工商年检,面临解散。
争议焦点及所涉法律问题:**公司、化肥公司按建-行营业部的要求在其于2000年11月28寄送的《归还到(逾)期贷款计划书》上填写了还款具体安排的内容,并送达建-行营业部后,建-行营业部未反馈意见提出异议的事实,能否证实三方已达成新的协议?如能证实,则建-行应按此新协议设定的法律关系,必须在主债务人**公司承诺的还款履行期届满后的六个月内向担保人化肥公司主张权利,否则化肥公司的担保责任依法得以解除。2002年11月22日建-行以诉讼向化肥公司主张权利时已超过该法定的保证期限,故其请求不能成立。如不能证实,则应按原借款合同设定的法律关系来解决化肥公司应否承担保证责任的问题。因2000年11月28日建-行主张权利的行为,是在原借款合同所涉法定的担保期限内实施的有效行为,故建-行此后再向化肥公司主张权利,只要在此后两年的诉讼时效内提出,依法就能成立。2002年月11月22日建-行以诉讼主张权利的行为,据2000年11月28日主张权利的行为,在时间上仅差6天不足两年,但并未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其主张能够成立。
诉讼代理及代理意见:吕*波律师作为化肥公司的代理人参与了本案一、二审全部的代理活动。其一、二审的综合、简要的代理意见如下:1、涉讼三方对本案所涉借款的归还、担保已达成新的协议系不争的事实。
原告于2000年11月28日主张权利之时,向两被告呈送的《归还到(逾)期贷款计划书》供他们填写,这一行为的本身表明在第二被告(化肥公司,下同)能提供新的担保的前提下,其是许可第一被告(**公司,下同)对还款期限作出新的安排的。既然如此,面对第一被告根据其要求作出的还款计划,面对第二被告根据其要求对该计划提供的新的担保,其如有异议理应拒收,至少也应在收到后合理的期限内将异议告知第一被告,特别是应告知作为担保人的第二被告。这一告知义务是原告以送达《归还到(逾)期贷款计划书》的形式,同意两被告对还款计划重新作出安排这一先前的意思表示行为形成的,此即法律上的附随义务。但原告在长达近两年的时间内并未提出异议,由此表明原告当时是认可第一被告对还款时间作出的重新安排,也是认可第二被告对这一安排作出的新的担保的。这一实际认可的事实足以表明三方就本案所涉借款的归还问题已达成了新的协议。现原告对此否认不过是有违事实的事后反悔。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