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邀请招标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19:11:31
邀请招标具有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数量有限等特征,同时具有招标费用少、周期短、招标评标工作量小、满足采购人及时性等优点。因此,在实践中,不少地方经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但由于这种方式过度地限制了供应商数量,价格的自由竞争不能得到充分体现,将一些条件优越的供应商排斥在外。笔者认为,这种方式被普遍采用主要存在有以下动机:过多地强调采购人及时性、特殊性要求,规避公开招标;采购人从部门利益出发,搞“暗箱操作”;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谋取私利,内定供应商,另邀请几家供应商作陪衬;实施地方保护主义,限制外地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即由招标单位选择一定数目的企业,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招标竞争。一般都选择3-10个之间参加者较为适宜,当然要视具体的招标项目的规模大小而定。由于被邀请参加的投标竞争者有限,不仅可以节约招标费用,而且提高了每个投标者的中标机会。然而,由于邀请招标限制了充分的竞争,因此招标投标法规一般都规定,招标人应尽量采用公开招标。
这种招标方式与公开招标方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允许招标人向有限数目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或承包)发出投标邀请书,而不必发布招标公告。因此,邀请招标可以节约招标投标费用提高效率。
按照国内外的通常做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前提条件,是对市场供给情况比较了解,对供应商或承包情况比较了解。在此基础上,还要考虑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一是招标项目的技术新而且复杂或专业性很强,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中选择;二是招标项目本身的价值低,招标人只能通过限制投标人数来达到节约和提高效率的目的。因此,邀请招标是允许采用的,而且在实际中有其较大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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