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争议调解协议书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19:10:18
甲方(消费者):
通信地址邮编:
乙方(经营者):
第三方(关系人):
甲、乙双方因XX事项发生争议,经我会调解,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应于年月日之前履行。
甲方:
乙方(签章):
第三方(签章):
调解人(签字):(投诉单位专用章)
年月日
调解的原则
1、自愿原则。调解应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调解不同于审判,当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时,应终止调解,而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强迫。
2、合法原则。调解活动应在合法的原则上进行,既要有必要的灵活性,更要有高度的原则性,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来“和稀泥”。
调解技巧:
注重细节,巧妙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取得当事人信任是调解成功的前提条件,当事人一般都希望作风正派、精通业务的调解人员主持解决自己的纠纷。因此调解人员在与当事人接触中应当热情、礼貌、态度诚恳、不偏不倚,耐心倾听当事人意见。而在阐述自己观点时,必须用准调解语言,充分引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表述后,再作出相应解释,从细微处入手,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情、言之得法,这样不但能体现调解人员的个人修养和业务水平,同时也能促使当事人快速消除对调解人员的戒备心,建立起信任感,使当事人从心理上感到调解人员是公正的可以信赖的,从而使之自愿与调解人员配合,说明事实真相,分清责任,拿出合情合理又合法的调解意见,尽快解决纠纷。
准确把握消费纠纷主体即双方当事人的个性特征。
调解纠纷实际上是调解人员对双方当事人所做的疏导、说服工作。不同的个性特征,往往决定了当事人对纠纷及调解人员的工作会有不同看法。因而调解人员必须把握住双方当事人的性格特征,在调解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例如:对懂法的人应该耐心引导,晓之以理;对文化水平较低、不懂法的当事人,则晓之以法,慢慢地对其讲解法律对其行为是何规定,使其知道该行为在法律上的后果,循循善诱,达成调解。对得理不饶人的当事人,则有理有节地挫伤其锐气;对谦虚和蔼之人亦以其道还之;对强悍者要义正词严,树立调解威信。
调解应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调解不同于审判,当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时,应终止调解,而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强迫。此外,调解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知律律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