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消费欺诈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19:03:21
消费欺诈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主体方面
商业欺诈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商业活动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只要从事了商业欺诈行为,均可成为商业欺诈行为的主体。本案中售楼公司是经工商行政核准登记的合法主体,徐某作为售楼公司聘请的工作人员,在房产销售过程中,其个人工作行为即为售楼公司行为。
(二)主观方面
商业欺诈在主观上表现为具有欺诈的故意。本案中,徐某对石某的介绍是由于对楼盘情况不清楚而导致的工作失误,还是为了将楼盘销售出去而故意提供虚假的高得房率给石某,成为本案能否定案的关键。经该局执法人员调查,徐某本不是该楼盘的销售人员,而是由售楼公司为应对开盘时客户多的情况临时借调人员,徐某对楼盘情况不熟悉可能造成工作失误的可能性较大。其次,执法人员随即调查了开盘当天其他多名消费者,询问其他售楼人员对1-635同款房型得房率的介绍为63%的结果,排除售楼公司统一口径,虚假说明得房率以欺诈消费者,恶意销售房产的主观故意。
(三)客观方面
商业欺诈的客观方面在实践中大多表现为故意陈述虚假事实或者故意隐瞒事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的行为。消费者石某对于1-635号房产得房率71%认可,从而当天给付房产开发公司5万元定金,后在正式签订房产销售合同时,石某对经测绘院测定的63%不认可,说明石某因售楼人员徐某的错误信息而对1-635号房产出现错误判断。
(四)侵犯的客体
商业欺诈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以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中消费者石某最后虽然拿回了定金,但其合法权益依然受损。
如果你想要请律师帮助你解决消费欺诈纠纷,建议你可以点击在线咨询系统直接询问律师。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