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黑消费怎么办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19:01:04
黑消费案例
案例一:购房遇到假优惠 买房的那些糟心事儿
有一个温暖的“小窝”是多少人憧憬的梦想,但在买房遇到的那些糟心事儿,大家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
在重庆主城区某楼盘,一个硕大的“一口价”海报,吸引了不少购房者的眼球,小李就是其中一位!小李马上和中介公司签订了项目团购申请及承诺书,并缴纳了25000元的团购费,承诺书上写明享受一口价599000元买花园洋房。可到了后来,开发商却以登记建筑面积比合同预估面积超出3%为由,要求小李补缴房款14975元,但小李确认为自己签订了团购协议,599000元一套房,就不能再收取其他费用了。双方各执一词,到底谁在理呢?
最终,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开发商的套路还不止是合同这么简单。该楼盘的实测面积确于三月份就完成了公示,开发商于四月份以一口价的方式销售房源时,理应知晓实测面积大于预测面积的事实,开发商却选择了隐瞒。
开发商在明知房源的实际面积超出了预测面积的情况下,还诱骗小李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导致小李需多交房款,面对这样新型的购房陷阱,消费者可要多长个心眼,各个阶段的凭证和合同,可是维权的有力武器。
案例二:旅游套路多 “黑”购物店诱导游客高消费
从2017年6月以来,重庆市旅游投诉中心就陆续接到多起关于购物店欺客宰客的投诉电话,游客反映受骗的金额少则几百,多则几千上万。
那么,游客当时为什么会买下这些品质毫无保障的高价商品?而黑购物店又是如何诱导游客进行消费的呢?
2017年下半年,通过协调重庆市公安、工商、食药监、物价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县政府的联合执法检查,一些通过洗脑来诱导游客消费的、价高质次的玉石店,结账时偷换药品单价的中药材店等违法违规经营的购物店,被依法关停取缔。对于一些,经营人员比较警惕、取证较难,而无法直接取缔的购物店,执法人员则直接在其门口对游客进行提醒警示,有的购物店也因此自行关停。然而,由于违法经营的利润很高,有些商家仍然抱着侥幸心理,换个店名和地方又重操旧业,让人防不胜防。
而游客们可以根据这4点进行辨别,第一,这些购物店都比较隐蔽,只接待旅游团队,不接待社会散客。第二,这些购物店销售的商品,大多都不是当地特产,主要是中药材,乳胶、珠宝、玉器等等。第三,这些购物店的消费方式,都是诱导大家去购买消费。第四,这些购物店,一般情况下,是不让游客拍照录像的。
消费者维权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争议解决途径】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黑消费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的减少自己的财产损失,我们要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能让他们有机可乘。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知律律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