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者与修理者可以订立合同免除三包责任和义务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18:55:30
一、销售者与修理者可以订立合同免除三包责任和义务吗
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三包责任和义务。
《产品质量法》中,进一步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经销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即所谓“三包”。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三包”的要求成了重要法律依据之一,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售出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三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二、销售者和维修者的法定义务
(一)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承担修理服务业务;
2、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3、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4、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5、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二)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2、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3、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4、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5、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根据目前的法律,维修者不能与消费者进行免除三包责任与义务的合同约定。小陈如果想要避免陈旧电器维修之后再次出现故障,就要在接件之前作出判断,如果不具备维修价值的情况,就告知客户,避免陷入维修后再次故障导致的纠纷。如果您需要更多信息,请到知律律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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