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跟价法和询价法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18:47:24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自身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强制转让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份来清偿其债务。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法院在强制拍卖股东股权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怎么实现的
在法院强制执行股权的拍卖程序中,一般采取两种方法:跟价法和询价法。
跟价法“指法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直接作为竞买人参与拍卖,通过拍卖程序,实行价高者得。比处的价高者得并非唯一的最高价者胜出,而是其他人举牌应价后,有最高应价时,拍卖师高呼三声,此时优先购买权人可(表示以此最高价接受。如其他竞价人未进一步报出高价,则卖给优先购买权人;如果他人报出更高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再“跟进”,则拍卖标的归最高应价者。优先购买权人要行使和实现其优先购买权,必须同其他竞买人一样,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竞买登记,交纳拍卖保证金,举牌竞价,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
“询价法”指由法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到拍卖现场,但优先权人不直接参竞价。待经过拍卖程序产生最高应价者后,由拍卖师询问优先购买人是否愿意购买。如果其不愿购买,则拍卖标的即由最高应价者购得。如果其愿购买,则拍卖师询问最高应价者是否愿意再加价,如果其不愿加价,则拍卖由优先购买权人购得,如果其表示愿意,则在加价后再询问优先购买权人。如此反复,直至其中一人退出,拍卖即为成交。
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采用的是“跟价法”,在当前司法实践中,这种方法也是强制执行程序中保护优先购买权的通常做法。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