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工会会员享有哪些权利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18:24:38
工会会员享有哪些权利
依据我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工会的会员享有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利益被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等。
《中国工会章程》
第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工会提供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工会在企业中有什么作用
劳动者有权参加和组织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一)工会依照法律法规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二)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三)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形式民主权利,发挥主人公的作用。
(四)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5、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得情况进行监督。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工会的会员享有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利益被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知律律进行法律咨询。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