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罚金是否连带执行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18:24:34
一、共同犯罪的罚金是否连带执行
共同犯罪的罚金是可以连带执行的,可在主刑外附加判处也可单独判处罚。在共同犯罪中根据各自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可分别判处罚金,不能整体判,在单位犯罪中,可对单位进位罚金。
按照各自的责任来进行分担罚金,只要在总的罚金上符合法院的判罚。具体判处多少由法官视具体情况自由裁量。
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
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共同犯罪的分类
1、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
简单共犯亦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某一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共犯人都是实行犯,不存在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问题。而复杂共犯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不仅存在直接着手实施共犯行为的实行犯,还有组织犯或教唆犯或帮助犯的分工。
2、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
一般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共犯人是为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集团性共犯,通称犯罪集团,是《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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