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有无许可证引发纠纷 告知义务成为焦点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18:20:42
案例:今年5月,李先生和王女士签订一份租赁合同,约定将自己所有的一个底层商铺出租给王女士,用做美容美发。后因李先生未能提供污水排放许可证,致使王女士不能办理工商登记,无法正常营业,产生争议。
律师意见:本案的焦点是李先生是否有法定义务或者合同义务提供污水排放许可证。如果李先生有义务提供污水排放许可证,现因其不能提供该许可证,违反其应当承担的合同义务,致使王女士不能办理工商登记,她租赁商铺用做美容美发的目的不能实现,按照合同法规定,王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李先生没有特别义务需要提供污水排放许可证,则王女士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笔者观点: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王女士作为合同的承租方,其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应当将租赁用途以及需要对方提供相关许可证特别告知李先生,提醒李先生考虑能否提供相关许可证实现租赁合同目的,从而决定是否将商铺出租给王女士。否则李先生作为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只要提供产权证和身份证,证明其对商铺有出租权利,其义务履行完毕。
由于王女士一时疏忽,没有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特别要求李先生提供污水排放许可证,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