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6 00:04:52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与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安全健康放在首位,完善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企业行政与工会就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的机制,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本集体合同由企业方与职工代表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企业方(企业法人代表)与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本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五条本集体合同所指的劳动安全卫生的主要内容:
1.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2.劳动安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操作规程;
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5.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6.职业病危害防护;
7.劳动安全卫生培训;
8.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经费;
9.工作时间与休息;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1.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第六条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维护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
职工有依法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事项告知和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负有遵守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以上就是知律律小编收集整理的专项集体合同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合同内容,希望可以给予读者关于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相关协议约定应具备的条款参考模板。如果对这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咨询知律律律师。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