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债务及于分立出来的公司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3 15:20:44
一、债务及于分立出来的公司吗通常情况下,债务是及于分立出来的公司的,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进行承担。《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分立决议如何通过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决议的表决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一般情况下,债务及于分立出来的公司,但如果公司在分立前已经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等问题签订了书面协议,双方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债务,公司分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知律律进行法律咨询。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