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新专利法实施细则解读五大亮点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17:24:02
一、具体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的范围和程序
专利法规定,以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决定》进一步明确规定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范围,将专利法所称“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界定为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并对提出保密审查的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二、明确界定何为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专利法规定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应当说明遗传资源来源,《决定》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遗传资源”是指取自人体、动物、植物或者微生物等的含有遗传功能单位并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材料。同时,考虑到有的发明创造虽然利用了生物资源,但并未利用遗传功能,不应履行披露遗传资源来源信息的义务,《决定》将“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界定为利用了遗传资源的遗传功能完成的发明创造。此外,《决定》还规定了披露遗传资源来源信息的方式:就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予以说明。
三、具体规定申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形式和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时限
专利法将实用新型专利权检索报告制度修改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明确了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为方便当事人获得专利权评价报告,《决定》对当事人申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形式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时限作了具体规定: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人应当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写明专利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