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使用中的基本常识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17:09:08
●哪些人可以申请注册商标?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商标标识可由哪此形式组成?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品和服务分多少类别,如何分类注册商标?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最新发布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02版》,商品和服务被分为45大类,每大类中又分若干小类。
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可以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通俗地讲,就是“每个小类一个商标”。
●提交商标注册手续后,注册商标是否立即生效,有效期为几年?
提交商标注册手续后,不能算注册商标正式生效,应以得到的《商标注册证》上的日期为准。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后,可续展注册。
●注册商标在使用时,如何正确标注?
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注册标记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为“注”字外加“○”;第二种方式为“?”。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在何处可以查询申请注册的商标已开始公告审核异议阶段?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直接到原商标申请受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机关或商标代理机构)查询,看是否已在国家商标局印发的《商标公告》中正式公布。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