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司法认定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16:46:04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司法认定中需要注意的有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本罪在实践中与强迫职工劳动罪等罪存在牵连关系时的认定问题。实践中,用人单位雇用童工并安排其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时,因劳动强度过大或环境过于危险,童工往往不愿从事安排的工作。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常常采取暴力、威胁、要挟或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强迫童工劳动。其强迫行为又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故意(或过失)杀人、强迫职工劳动等犯罪,进而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形成牵连关系。根据刑法关于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两罪中法定处罚较重一个罪定罪处罚。以与强迫职工劳动罪形成牵连关系为例,由于强迫职工劳动罪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应当以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来定罪处罚。
二是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又造成其他事故时的定罪问题。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这里的“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主要是指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过程中,由于指挥童工违章作业,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导致责任事故的发生,造成童工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又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没有违章指挥作业,而是由于童工不能承受或适应高强度、高危险的劳动以至于出现死亡或伤残后果的。应当认定为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节,在该罪“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量刑幅度内决定判处的刑法,不实行数罪并罚。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