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美国的承认与执行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6 16:18:36
案由:仲裁裁决在美国承认与执行
申请人:中国某合资企业
被申请人:美国某公司
案情
2003年初,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拖欠其上百万货款而根据双方的仲裁协议向国内某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仲裁委受理此案后,根据仲裁规则规定向双方送达了仲裁通知和有关仲裁文件,但寄给被申请人的文件以“地址错误”被退回。后仲裁委委托国内某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委托送达。被申请人没有答辩也没有参加开庭审理。仲裁庭进行了缺席审理,于2003年9月9日作出缺席仲裁裁决,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的货款及其部分利息,并承担律师费、仲裁费、实际开支。
执行过程
申请人获得胜诉裁决后,于2004年初,委托我会法律顾问联系美国律师,寻求仲裁裁决在美国的执行。美国律师先向被申请人发出了律师函敦促其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但被申请人的董事长一直不予理睬,后又声称不拖欠申请人任何货款。于是申请人向美国纽约联邦法院递交了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被申请人仍然没有参加美国纽约联邦法院的法律程序。申请人后向美国法院申请缺席判决,得到了美国法院的支持,法院作出了承认并执行仲裁裁决的缺席判决。之后,被申请人终于露面,以根本没有收到仲裁通知和其他有关仲裁文件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该缺席判决。双方都向美国法院陈述了意见,最后美国法院以被申请人确没有收到仲裁通知,剥夺了其申辩权利为主要原因,撤销了该缺席判决。
此时,申请人面临着法院对该案件的重新审理,昂贵的律师费、高额的实际开支,让申请人对在美国的诉讼望而怯步。而这也正是被申请人所利用申请人的弱点,所以被申请人的律师运用了各种诉讼手段,要求申请人前往美国进行诉讼。被申请人恶意逃避债务的意图显而易见,我法律顾问建议申请人前往美国,利用被申请人根本没有想到申请人会去美国参加法律程序,而没有做好任何准备的情况,通过此次行程趁其不备给其造成压力,达成和解。申请人最终接受了我部的建议,并委托崔-普律师一同前往。
执行结果
申请人的美国之行向被申请人表明了其追回货款的决心,被申请人考虑到高额的律师费支出,在申请人的压力之下,表达了希望和解的意愿。申请人考虑到在美国诉讼的成本,也表示愿意有条件的接受和解。双方就和解数额问题,开始了为期4天的抗衡,在会法律顾问和美国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就和解数额达成了一致,被申请人一次性付清了和解款项,了解了此案。至此长达近6年的拖欠货款纠纷终于有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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