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民法典中缴纳房产契税有期限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6 00:02:43
一、民法典中缴纳房产契税有期限吗有,当事人应该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交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二、如何缴纳房产契税新房契税需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首付款发票、购房备案件等,以此为依据,到税务机关大厅进行纳税。按照国家规定,新房的契税按照主要以面积和房款总额的比例来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从这些内容里我们可以了解到,民法典没有规定缴纳房产契税是否有期限限制,但是《契税暂行条例》有规定缴纳房产契税的期限,即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1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然后按照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缴纳契税。以上的内容为知律律小编整理,如果您还是有些疑惑,可以登录我们知律律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进行了解。
二、如何缴纳房产契税新房契税需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首付款发票、购房备案件等,以此为依据,到税务机关大厅进行纳税。按照国家规定,新房的契税按照主要以面积和房款总额的比例来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从这些内容里我们可以了解到,民法典没有规定缴纳房产契税是否有期限限制,但是《契税暂行条例》有规定缴纳房产契税的期限,即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1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然后按照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缴纳契税。以上的内容为知律律小编整理,如果您还是有些疑惑,可以登录我们知律律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进行了解。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