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施工企业上市前的财务准备工作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4 23:23:25
一、社会审计
股份制施工企业在上市前必须接受社会审计,审计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审计前的资料收集
我们知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需要符合一系列条件,财务方面的要求主要有: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在《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报告无虚假记载等。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提供充足的材料来证明,并通过有审计上市公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查核实,出具相关的审验报告才有资格上报财政部申请上市。因此,资料的准备十分重要。
国有施工企业因其生产经营方式的特殊性,下属的会计独立核算单位比较多,人员流动性强,要准备三年的资料工作量十分巨大,这就需要提早做好准备,以避免出现接受社会审计过程中资料准备不全的被动局面,企业的上市进程。总的来说,国有施工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有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相关说明、债权债务明细资料(包括发生时间、账龄、金额、对方单位、款项或产生原因、债务风险程度等)、审计报告期的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也可以这样说,只要是审计报告期内公司账面上反映的数据,都要提供相关的资料,而且要真实、详尽。
(二)审计前的自查核实
资料收集全面以后,要有一个自查与整理的过程,这项工作要在接受社会审计前完成,并保证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序。清查核实的重点可以依据施工企业自身的情况而定,主要是施工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及收益事项等。
对于股份制施工企业来讲,常常出现资产与负债同步虚增的不良状况,主要原因是存货尤其是在建工程数额较大,债权类资产挂账数额大、时间长。较为突出的是,作为企业资金主要来源渠道的“应收账款”回收期太长,无法在短期内变现,跨年度甚至跨几个年度收回的也时有发生,有的已成为呆账或坏账,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及资金运作上的不利影响。负债方面多是短期债务,如未付的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等。资产负债表左右两侧同时虚增不但对企业无益,也会给未来的投资者带来不利影响。资产的虚增使施工企业手中的实物资产并不多,再加上短期债权得不到变现,无法偿还短期负债,因而出现资金紧张的局面。清查核实工作就是要将企业账面反映的虚增部分彻底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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