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民诉强制措施用裁定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3 15:28:31
一、民诉强制措施用裁定吗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不适用裁定,而是由人民法院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拒不到庭和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一十条 违反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范围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二、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采取强制措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须是在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如果诉讼程序还没有开始或者诉讼程序已经结束,都不能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
2、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须是故意的,对过失行为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如当事人持有的书证在诉讼中失火焚毁了,就不能认为是毁灭证据,采取强制措施。
3、必须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已经发生,不能在行为前预先采取强制措施。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但强制措施的作出不需要裁定,而是由人民法院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律律进行咨询。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