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刑事案件证据是否要保密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3 15:29:02
一、刑事案件证据是否要保密进行刑事诉讼时,如果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二、刑事诉讼证据包括哪些形式
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3、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4、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内容主要包括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已无罪、罪轻的辩解。
6、鉴定意见,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的证据要不要保密,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证据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相关机关应当对证据保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律律进行咨询。
二、刑事诉讼证据包括哪些形式
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3、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4、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内容主要包括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已无罪、罪轻的辩解。
6、鉴定意见,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的证据要不要保密,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证据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相关机关应当对证据保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律律进行咨询。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