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的公司可以进行股东变更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4 22:54:33
一、被执行人的公司可以进行股东变更吗(《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公司作为法人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其财产承担债务,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独立的,所以股东儿为被执行人,并不影响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是被执行人转让股权的,不得通过转让股权逃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的变更期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公司作为法人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其财产承担债务,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独立的,所以股东儿为被执行人,并不影响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是被执行人转让股权的,不得通过转让股权逃避债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律律进行咨询,知律律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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