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后与原公司还有关系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4 22:53:44
企业分立后与原公司还有没有关系
1、企业分立后与原公司还有没有关系需结合具体情形判定。一般均为独立法人没有联系了。两公司之间的关系和权利义务可以通过协议确定。
2、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后,不仅原有的一切债权债务依法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而且原有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也都转移给分立后的企业。如未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则分立后的各法人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数额根据分立时的财产分配情况及分立后各法人的注册资金数额来确定。
企业分立法律特征
1.公司分立是在原有公司基础上的“一分为二”或“一分为多”,它与公司合并恰好是反向操作,既不是“转投资”设立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行为,也不是为拓展经营而设立分公司的行为。原公司与分立后的公司之间、分立后公司相互之间,既无公司内部的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管理关系,也不是企业集团中成员相互间控股或参股的关系,而是彼此完全独立的法人关系。
2.公司分立是公司组织法定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公司的分立不是公司的完全解散,无论是新设分立还是派生分立,均无须经过清算程序而实现在原公司基础上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在这个意义上,公司分立是法律设计的一种简化程序,使公司在无须消灭的情况下实现“一分为二”或“一分为多”,因此,公司分立是公司组织法定变更的特殊形式。
3.公司分立是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进行的行为。由于公司分立将会引起分立前公司主体和权利义务的变更,而且也必然涉及相关主体的利益,为了保护各方主体利益,分立行为必须严格依照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进行。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规定当中,公司分立属于比较特殊的一种情况,当公司分立程序完成之后,分离出来的公司与原公司之间将不会存在任何的关系,属于两个相互独立的主体,而如果在分立公司债权转移方面有纠纷的可以选择咨询律师,知律律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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