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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合同品质条款欺诈如何防范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4 22:36:43
1)要根据进口或出口商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品质表示方法。
2)要防范买方设下品质条款陷阱,防范索赔欺诈的根本方法是:卖方真正了解合同中的品质表示内涵和实质。卖方必须弄清合同中品质表示的要求是否合理,自己是否能够做得到这样的品质要求。
3)要运用不同的品质表示方法,相应地要采取不同的策略。如果是凭规格、等级、型号或标准成交,其参数等应力求做定量表达,避免使用“先进水平”“、优良性能”“、最新型号”等定性含糊不清的词语,标准应具体说明援引的是哪一类哪一个标准,并注明其代号和版本年代。
4)要尽量采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具体说来,在合同中已经规定了出口商品的具体的品质规格,卖方无须再寄样品交客户确认,更不要以函电或其他任何方式表明“成交货物与样品一致”。否则“交货与样品相符”在法律上就构成了对合同中原品质条款的补充,整个交易从而变成既凭规格又凭样品的买卖。根据惯例,凡是既凭样品又凭规格达成的交易,卖方所交货物就必须既符合规格要求,又与样品完全一致,未能做到其中任何一点时,买方都有权拒收货物,并可提出索赔。
5)对于一些品质规格难以做到完全统一或难以达到绝对要求的商品。要在定量表述规格时,加“大约”一类字样,或加品质公差(交货品质允许高于或低于规定品质的幅度),或用“最大”或“最小”表示,或以上下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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