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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有哪些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3 15:28:11
一、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有哪些
1、盗窃罪。
2、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近年大学生犯罪的特点1.犯罪人数逐年增加。从2000年至2004年大学生犯罪的绝对人数不断增加的,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男性大学生的数量是女性大学生的4至5倍。2.犯罪主体中,女性犯罪逐渐增多。2002年我局刑事拘留的女大学生为15人,2003年23人,2004年为29人。女大学生犯罪基本上以盗窃为主,这与女性自身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点有一定的关系。有的是因为家庭条件差而行窃,有的因为存有侥幸心理去偷别人的东西,还有的是因为学习上竞争,或者因相貌差、谈恋爱受挫等,为改变所处的劣势而采取违法犯罪方式。3.大学生犯罪涉罪的类型。
(1)主要以盗窃和故意伤害为主。在盗窃案件中,一是以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手机、信用卡、随身听、钱包等物品为作案目标,且涉案金额相对比较小。这类案件约占盗窃案件的60%-70%;二是作案地点基本上都在校园内,侵害的对象基本上都是同班或同宿舍的同学或者是本校的校友等。因为彼此间生活在一起,对对方的生活规律、物品的摆放位置都比较了解,作案很容易得手;三是作案手段比较单一,对象确定,较易破获;四是盗窃的手段主要是溜门入室或顺手牵羊。大学生在自己的宿舍和自习室内对自己的随身物品疏于管理,放置比较随意,易给他人造成可趁之机。在伤害案件中,一是造成的伤害基本上以轻伤害为主;二是造成伤害的理由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校园内同学间的小摩擦引起的,有的是帮他人出气或者一时头脑发热造成他人伤害,但以因感情纠葛动手的居多;三是案发后嫌疑人一般能主动调解并承认错误。
(2)伪造证件的案件逐渐增多。近两年大学生犯罪涉罪的类型逐渐,过去很少发生的伪造证件案件开始增多。2003年至2004年我分局刑事拘留涉嫌伪造证件的大学生共21人,主要是伪造英语四、六级考试等级证书,也有的是为了让他人替自己考试从而伪造居民身份证。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有几种,一旦成为犯罪事实的话是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情况严重的话会被判刑,所以说做事情之前要考虑清楚。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知律律相关律师。
1、盗窃罪。
2、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近年大学生犯罪的特点1.犯罪人数逐年增加。从2000年至2004年大学生犯罪的绝对人数不断增加的,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男性大学生的数量是女性大学生的4至5倍。2.犯罪主体中,女性犯罪逐渐增多。2002年我局刑事拘留的女大学生为15人,2003年23人,2004年为29人。女大学生犯罪基本上以盗窃为主,这与女性自身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点有一定的关系。有的是因为家庭条件差而行窃,有的因为存有侥幸心理去偷别人的东西,还有的是因为学习上竞争,或者因相貌差、谈恋爱受挫等,为改变所处的劣势而采取违法犯罪方式。3.大学生犯罪涉罪的类型。
(1)主要以盗窃和故意伤害为主。在盗窃案件中,一是以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手机、信用卡、随身听、钱包等物品为作案目标,且涉案金额相对比较小。这类案件约占盗窃案件的60%-70%;二是作案地点基本上都在校园内,侵害的对象基本上都是同班或同宿舍的同学或者是本校的校友等。因为彼此间生活在一起,对对方的生活规律、物品的摆放位置都比较了解,作案很容易得手;三是作案手段比较单一,对象确定,较易破获;四是盗窃的手段主要是溜门入室或顺手牵羊。大学生在自己的宿舍和自习室内对自己的随身物品疏于管理,放置比较随意,易给他人造成可趁之机。在伤害案件中,一是造成的伤害基本上以轻伤害为主;二是造成伤害的理由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校园内同学间的小摩擦引起的,有的是帮他人出气或者一时头脑发热造成他人伤害,但以因感情纠葛动手的居多;三是案发后嫌疑人一般能主动调解并承认错误。
(2)伪造证件的案件逐渐增多。近两年大学生犯罪涉罪的类型逐渐,过去很少发生的伪造证件案件开始增多。2003年至2004年我分局刑事拘留涉嫌伪造证件的大学生共21人,主要是伪造英语四、六级考试等级证书,也有的是为了让他人替自己考试从而伪造居民身份证。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有几种,一旦成为犯罪事实的话是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情况严重的话会被判刑,所以说做事情之前要考虑清楚。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知律律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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